根据相关规定 ,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,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。其中,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(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) ,其中,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、2023年集中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/人,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。“泉服务”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 ,
记者了解到,线下缴费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窗口 、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 ,
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,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)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。可通过线上、部分商业银行柜面、电子税务局 、自助办税终端 、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/人 。按360元/人标准缴费;2023年7月1日起补缴的,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,
日前 ,普惠金融点等 。
